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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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PSDL2025000023

三、预算金额:7,980,500.00元

、投标人名称、报价、资格审查、综合得分及排序情况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报价

(元)

资格性审查情况

符合性审查情况

综合得分

名次

1

深圳市骏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942368.00

通过

通过

94.8135

1

2

深圳市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979680.00

通过

通过

67.9973

2

3

深圳好一典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00

通过

通过

67.6500

3

4

深圳谷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689600.00

通过

通过

63.2282

4

5

深圳星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889339.00

通过

通过

60.9727

5

6

深圳市微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979000.00

通过

通过

57.4980

6

7

深圳市蒸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181500.00

通过

通过

50.1473

7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骏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好一典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骏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9号城投芯时代大厦902

中标(成交)金额:小写:¥7942368.00

大写:人民币柒佰玖拾肆万贰仟叁佰陆拾捌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一项。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总报价按一年计。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则不再续签。双方每签一年协议后需到坪山区合同备案机构进行备案,并以此作为向国库中心申请付款的依据。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贵丹组长)、郭珏赵江华陈街龙欧兴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本项目类别为:服务招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费将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

开户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银行号:9550 8802 2647 5600 16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0240.66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http://www.zjzbgdfgs.com自行下载。

3、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龙坪路1号

联系电话:0755-84443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中国有色大厦1402

联系方式:0755-8272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马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15992502061、18211550079

 

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0715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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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755-82720234